扬中法院充分发挥法院的司法优势和借助基层组织的资源优势,采取三项措施合力推进“无讼社区”创建活动。

 

借力综治优势争取党委支持。积极争取政法委和综治委支持出台意见,明确创建“无讼社区”的标准是社区(村)在年度内不发生民事诉讼案件(民商事合同纠纷诉讼案件除外)、刑事自诉案件及民事执行案件;细化责任分工,综治办负责综合协调和统筹管理,法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工作,司法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创新考评方法,推动将“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体系。

 

着力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建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在全市81个社区(村)设立诉讼服务点,构建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镇(街、区)诉讼服务站和社区诉讼服务联系点“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实行挂钩法官定期驻点服务;建立矛盾纠纷大排查机制,定期分类排查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排查重大、突发性矛盾纠纷,重点排查敏感节点时期的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研判预警机制,定期统计社区(村)“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情况,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年报告。加强对多发案件类型、案件多发区域及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注重典型案例的剖析,做好预警工作。

 

给力基层组织注重司法引导。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和法律书籍等形式,宣传“无讼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非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优势,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争取各镇(区、街道)在组织和制度上强化对社区(村)参与创建工作的管理和督查,指导各社区(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社区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建设,成立附庭人民调解工作室,采取法官指导、庭审观摩、调解技能讲座、编纂发放参阅案例等形式,提升基层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