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东濒白马湖,西临洪泽湖,水域面积达757平方公里,渔民35200多人。为适应水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水产、水禽、水菜“三水”产业高效农业及水上旅游、交通升级的新形势、预防和减少涉渔矛盾纠纷,洪泽法院多措施化解涉渔矛盾纠纷成效明显。

 

强化案件审理,确保案结事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发挥调判组合优势,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果,2012年,该院受理的641涉水涉渔民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1%

 

着力预防,强化服务。针对辖区渔业养殖面积大、渔民多且居住分散的特点设立了水上法庭,以水上法庭为依托定期组织干警赴湖区、渔区开展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巡回办案、法制宣传、为涉渔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法律咨询、法律指导和法律援助等活动,为服务保障县“三水”产业发展和维护渔民利益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积极主动,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在立案庭设立了诉前调解中心,在各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在县渔业渔民多的老子山镇、岔河镇、西顺何镇等乡镇建立了诉前涉水涉渔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中心主动加强与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村居等基层组织的联动,构建预防、发现、沟通、建议、调处、稳控的联动机制,形成化解合力,使许多涉水涉渔纠纷在诉前化解。

 

强化司法研判。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及时、主动收集掌握“三水”产业和涉渔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形成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的调查报告或情况反映,有效指导解决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