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家贼”“五进宫”
作者:王璐 发布时间:2013-03-20 浏览次数:277
江都男子小丁是个“富二代”,从小衣食无忧,却屡因财起意,17岁到38岁,他先后因盗窃、放火、抢劫等“四进宫”。刑满释放不到一年,他又因入室盗窃被“请”进去了。这一次,他偷的是自己家,破案人是他亲爹。近日,小丁因犯盗窃罪被判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
老丁是江都一房地产公司老板,某天丁妻回家发现家中被翻动,名牌烟酒、金银首饰等物品失窃,立即报案。次日早上,老丁出门时,邻居老周告诉他:案发一星期前一天晚上,老周夫妇曾见一高个子男人翻墙进入丁家,这时丁家突然亮了灯,男子便翻墙出来,开着一辆银灰色轿车走了。蹊跷的是,失窃那天晚上6点多,老周听到老丁家有动静,出门一看,发现一辆同样的银灰色轿车停在丁家门口。
当天下午,老丁跑到派出所提供了一条线索,“我怀疑这事儿是我儿子小丁干的。”原来,小丁是老丁前妻所生,今年已满40岁,先后因犯放火罪、抢劫罪、盗窃罪“四进宫”。小丁刑满释放后,多次以“不给钱就出去抢”要挟家人。担心小丁再走极端,丁家人只好顺着他,但每次拿到钱后,小丁都很快挥霍一空,去年更是逼着老丁给他买了辆银灰色的轿车。老丁决定严格控制小丁的开支,让小丁从家里搬出,每月只给他基本生活费,并让他去工地干活养活自己。
然而,早已沾上毒品的小丁刑满释放后又开始重新吸毒,但此时又被父亲断了经济来源,便动起了歪脑筋。案发当晚,小丁采用翻院墙、撬窗户的手段进入父亲家中,盗窃200元现金及各种名牌烟酒、保健品、纪念币、金银首饰等,经鉴定,财物合计2.4万余元。
老丁已对小丁失望透顶,更请求对小丁依法从严处理,多加教育,通过改造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