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有这样一位妇女冯某,在自家平房里开设赌场,还专门买了摄像头“站岗放哨”。冯某和几个“合伙人”3个多月仅提成就有30多万元。没想一个举报 电话让这个大赌场没有“过百日”就歇火了,一个记账本让一笔笔黑账大白天下……近日,高邮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冯某获刑16个月,缓刑26个月,并处罚 金6万元。

 

在家里开起赌场,安装摄像头“望风”

 

冯某家住高邮城区,只有初中文化,今年40出头,平时没有工作,闲时 经常出入棋牌室打牌。看到棋牌室生意火爆,她也动起了脑筋,在普通棋牌室的业务基础上“创新”后,她开设了赌场。为保证赌场顺利开张,她联系了好朋友梁某,梁某一开始不愿意加入,后来禁不住高额提成的诱惑,最终答应了冯某的提议。两人又拉了一名合伙人尚某入伙。

 

为逃避打击,她们把赌场的地点选在了冯某家的一间平房内,“开赌场风险大着呢,万一让警察知道了可不得了,咱们得想办法防着点……”她们的“防着点”就是购买摄像头“站岗放哨”,并配备专业显示器,随时监控“风吹草动”。201261日,赌场在几个人的张罗下开业了。怎么“招募”参赌人员呢?几个合伙人一商量,找了一批自认为“可靠”又有经济基础的人来“玩”。那在她们眼里什么样的人才算“可靠”呢?

 

赌客是清一色的“娘子军”

 

她们所说的“可靠”人就是和她们熟悉并爱赌博的妇女。她们召集了六七个妇女参赌。别看参赌人员是女性,赌起来一点不比大老爷们逊色,她们玩一种被称为“炒锅”的赌博,参赌人员以200300400600元为赌注,不管谁输谁赢,每次赌局冯某等3个赌场“股东”都可以从中收取20-50元不等的“水子钱” (即提成)。

 

参赌的“娘子军”可谓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每天来得早,走得晚,冯某等“股东”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要香烟就立即去买,要茶水立马去泡。不仅如此,一般赌客们全天下来是“连轴转”,冯某连饭菜都做好了。如此好的服务让赌客们“乐不思家”,这也给冯某等人带来了巨大的非法利润。从201261-820日,冯某等3名“股东”非法获得“提成金”31万余元,三人平均分配。就在冯某对赌场事业满怀信心时,她遇上了一个大难题。

 

两股东“撤资”仍不歇业,开业百日遭举报

 

8月份,冯某的其他两个合伙人递交了“辞呈”,梁某觉得开赌场风险太大,应该“见好就收”,“我实在是有点害怕了,我还是退出吧……”就在梁某“辞职”的同时,另一名合伙人因为有了更重要的生意要做,也在分得10多万元赃款后,要求退出。80天就获得10多万元,这种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让冯某无法停下来,她又找了一个新的合伙人,就这样,赌场没有因两位“股东”的退出而歇业。

 

新赌场开了20天,“股东”非法获利2万多元,就有群众向高邮警方举报。当地派出所依法对该赌场进行了查处,冯某被治安处罚。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警方认为这并不是简单的治安案件,还是性质较为恶劣的刑事案件,于是移交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一本账本把所有罪行都“供”了出来

 

冯某平时有记账的习惯,一本记账本把几个人的罪行暴露无遗。几人到案后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均表示,没想到事情“玩”大了,冯某、梁某案发后积极退出非法所得,两人均被取保候审。2012年底,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冯某、梁某等人提起公诉,梁某因下楼时不小心摔伤,医疗部门出具权威鉴定证明,案件被延期审理。近日,在确定梁某能出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冯某、梁某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赌具,并从中渔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冯某、梁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出非法所得,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冯某犯开设赌场罪获刑16个月,缓刑2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梁某犯开设赌场罪获刑1年,缓期2年执行,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