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男子闵某,许以高息向几位花甲老人借了70多万元,无力偿还。几名老人自发组织特别行动小组,经过一年多的搜寻,最终将他找到押往公安局。近日,闵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闵某今年42岁,因为不想再打工,他决定自己做生意。但由于手头没钱,他想到了“融资”。2010年,他向60多岁的邻居老李提出了借钱的想法,承诺借款月息为1.2%,借期一年。老李一看利息这么高,便拿出了2万元。此后每年,闵总都会将利息付给老李,但本金不还,而是重新给老李打借条。截至2012年,老李先后借给闵总26.95万元,几年下来,他拿到8万元利息。2010年,闵某又向某码头负责人王某借了5万元,年息12%。之后,闵某认识了58岁的张某,又轻松地借到1万元存款,以后几年,他陆续从张某处“拉”到存款5万多元。通过张某,闵某又认识了60岁的姚某,借到6万元。2010年,闵某想将生意做大换条大船,就从老李那借了4.88万元,向李某借款5万元,从80岁的邻居林某处借款11万元。天有不测风云,从2011年开始,闵某再也没有向储户付过一分钱利息。

 

“我们可能上当了!”拿不到高额利息的储户们发现端倪,纷纷要求闵某还钱,可他却躲了起来。“我们成立一个特别行动小组,专门抓他。”“储户们”为了能尽快抓到“闵总”,四名花甲老人主动请缨,成立了“特别行动小组”,四面出击寻找闵某。人海茫茫,找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特别行动小组经过近一年的侦查,都没有找到闵某,大家都很着急,却没有放弃。“宿迁那边好像有一个人长得像你们要找的人。”某日凌晨,“行动小组”成员得知闵某的船在宿迁出现,却扑了个空。

 

“那个人在市区出现了,你们快去。” 经过不懈努力,“行动小组”终于在城区发现了闵某,于是,成员们立即赶到现场,几个人同时堵住闵某,当场控制住他。这回直接将他押到了公安局。面对警方的审讯,闵某坦言自己经营不善,现在已无力偿还所借本金。他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闵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