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套现1万元,收费只需100元。”靠着这样的小广告,加上3POS机,两年里,仪征一对夫妻给他人非法刷卡套现2000多万元,净挣20多万。近日,被告人王某因非法经营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妻子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

 

去年4月,仪征警方通过银行监控发现,有可疑资金频繁流动,分析结果显示:一条利用POS机套现的犯罪线索,最终指向嫌疑人王某、吴某夫妻。经过长达数月的侦破,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嫌犯王某,王某的妻子吴某取保候审。在抓捕现场,警方查获套现的POS机三台,银行卡30余张。王某到案后交待,经常光顾“套现公司”的有40多人,利用POS机套现的人干什么职业的都有,每次套现少的有几百块钱,最多的有数万元。

 

经查,20087月以来,王某夫妻以通过POS机刷卡、以虚假消费的手段向信用卡持卡人套取银行现金,每次套现后收取1%1.5%的“手续费”,套现总额达2000多万元,非法获利20多万元。

 

年近5旬的王某夫妻退休后开了一家烟酒超市,生意越做越大,货款有时候周转不灵,王某爱面子,不想找朋友借钱,这时有人向他提议办信用卡套现,王某随后办了几张可透支数万元的信用卡,每当遇到“经济危机”,就找“地下银行”刷卡套现。一天,王某刷卡套现后,看到“地下银行”套现这么红火,有点心理不平衡,回到家,就和妻子商量以自家超市经营的名义,去银行申请POS机刷卡,还能顺便“做点私活”。之后,王某分别以烟酒超市的名义向工商银行申请了两台POS机。刚开始,王某怕被人举报,除了给自己的几张信用卡刷卡套现,不敢贸然给别人刷卡。随后,一些超市老顾客得知后,就纷纷请他“帮忙”并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由于王某“收费合理”,“套现”公司的名声越传越远。眼见如此轻松就能挣钱,王某竟然在网上明目张胆打广告,每天“顾客”进进出出,超市一派生意兴隆景象。为了有足够的钱给“顾客”套现,他的超市里会留12万元现金,“顾客”要先“预约”,如果金额大,吴某则开超市现金支票到银行取钱回来再支付给客户,同时按比例收取手续费从中牟利。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加充足的资金,王某用自己身份证办理7张信用卡,还用妻子、女儿和女婿的身份,办理了三张信用卡,轮换在POS机套现。

 

仪征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判处被告人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