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说“有困难找警察”,可是如果警察欠了别人的钱就是不还,当起了“老赖”,该怎么办?近日,淮安区法院采取有力措施执结一起被执行人为警察的案件,给了这个问题一个圆满的回答。

 

2011年,身为警察的杨某因手头紧张向朋友李某借了1万元钱。对此,李某是二话没说,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这么点钱,最后竟闹到了法院。由于多次要不到钱,李某无奈于20128月向淮安区法院起诉,要求杨某还款。审理中,杨某请求分批还款,经法院调解,李某答应了这一要求,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可是眼见还款日期早就过了,杨某却依旧言而无信,拒不还钱,李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

 

淮安区法院执行局陈法官承办该案后,对李某郑重承诺:“党中央反腐败都要苍蝇老虎一起打,这个案子我们一定会全力执行,保护你的权益,维护法律尊严。”随后,陈法官在催促杨某还款无效的情况下,果断查封杨某的工资账户,朱某迫于压力还清全部欠款。

 

拿到应该钱款后,李某拉着法官的手连声致谢:“周围朋友都说公检法是一家,劝我不要打这个官司。但你们用实际行动让我看到,相信法律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