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法庭调解了一起因缺乏法律意识、草率签订协议而引发诸多麻烦的转让合同纠纷,当事人受到了深刻的教训。

   

被告戚某的丈夫罗某多年经营焦溪某摩托车商行,期间取得了长源、胜恒等五家摩托车公司授予的雅马哈、豪爵铃木等品牌摩托车的代销权。20114月,罗某不幸因交通事故死亡。2011514日,被告戚某与原告单某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约定将罗某生前经营的摩托车行转让给单某,转让内容包括车行店面使用权、车行内的77辆摩托车及配件的所有权等,戚某同时承诺将协助单某办理好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品牌摩托车代销权。协议签订当日,单某即向戚某支付了全部转让款539800元。2011517日,长源、胜恒两家公司工作人员来到车行,声称他们放在车行的25辆摩托车的价款罗某尚未支付,所有权不属于罗某,现在罗某去世了,两家公司不同意由单某接替罗某销售摩托车,所以强行将25辆摩托车拖走。被拖走的摩托车价值近20万元,且车行失去了摩托车的代销权和货源,就无法正常经营。焦急的单某赶忙联系戚某,却遍寻不着戚某的踪迹,在寻找的过程中还得知戚某在外欠了多笔巨额债务。这时单某才大呼上当,戚某卷了自己的钱跑了,后续事宜一项未办,自己花了50多万换来了一个烂摊子,戚某这是有意诈骗啊!无比悔恨的单某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横山桥法庭起诉戚某,要求解除转让协议,返还转让款并赔偿损失。

   

案情的特殊与复杂引起了承办法官的高度重视,法官一边向知情人调查案件事实,一边努力寻找戚某的下落。戚某是否如单某所说,有故意欺诈的意图,甚至她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关键点系于戚某身上,可是戚某的失踪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不小的困难。正当案件处于胶着状态时却峰回路转,销声匿迹了几个月的戚某突然出现了,要求与单某协商处理此事。承办法官从符合实际、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研究分析解决纠纷的可行方案,力求将单某的损失降到最低。最后,经过法官组织双方多次协商、陈述利弊,单某与戚某达成调解协议:单某继续经营摩托车行,戚某则赔偿单某因被拖走部分摩托车并丧失摩托车代销权的损失200000元。法官对单某进行了法律教育,单某在没有了解清楚摩托车权属、车行是否牵涉第三方权利、债务是否结清等多项重要内容的情况下,就草率地签订了协议,在各项手续都没有办理的情况下就轻易地交付了全部款项,这些都是严重的失误,所以对于损失的发生单某也要负上一定的责任。单某表示一定好好吸取这次的教训,再不干这么糊涂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