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调解 八旬老人再现笑容
作者:朱加荣 发布时间:2013-03-20 浏览次数:224
“谢谢你们!太感谢你们了!解决了我的赡养问题,让我们全家和好,我终于能过一个幸福的晚年了”。昨天,家住响水县陈家港镇的李奶奶激动的拉住陈家港法庭朱庭长的手说。
原来,作为原告的李奶奶今年81岁,与两被告陈民、陈亮之间系继母子关系。在47年前,李奶奶与两被告的父亲陈某结婚,婚后夫妻俩考虑到陈某已经有两个孩子,就商量他们自己就不再生育小孩,专心把两被告抚养成人。就这样,一晃40多年过去了,在两个月之前,年事已高的陈某去世,在处理完陈某的后事后,两被告听信了别人的误导,认为李奶奶不是他们的亲生母亲,现在父亲已去世,他们没有义务再赡养李奶奶,于是对李奶奶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有时甚至恶言相向,指桑骂槐。可怜李奶奶已髦髦之年,生活举步维艰。经过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奶奶找到了法庭。
响水法院陈家港法庭接案后,立即办好立案手续,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朱庭长决定以说服教育为主,法律震慑为辅。立即就通知两被告在家等候,并邀请镇司法所、村特邀调解员一同前往被告陈民家中,让陈亮也一起也到其哥哥家中。人都到齐后,庭长首先明确告诉他们,他们之间是继母子关系,两被告有法定义务赡养老人。然后拿出《婚姻法》、《老年人保护法》等法规,找出有关赡养的法条,现场释法;再次举出以往法院处理有关赡养问题的案例,进行道德教育;以法律为准绳,凭事实为依据,对两被告进行摆事实,将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两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好好对待老人,让老人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当朱庭长离开时,李奶奶激动的说了上述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