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邗江法院着力“优化环境,落实制度,提升质量,强化协调”四个重点环节,不断创新行政审判的工作机制和方式,以积极有为的行政审判绩效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新提高。行政案件收案与去年同比下降4.5%

 

着力优化行政审判环境。定期向党委报告行政审判工作,依靠党委领导解决行政审判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协调、政府和法院积极参与的行政争议化解新格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赢得他们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支持。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亮点的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了解、理解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为行政审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着力落实行政审判制度。落实“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制度,及时向机关和社会公布行政审判情况,扩大行政审判的社会影响力。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协调党委、政府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纳入行政机关年度考核,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一直保持在100%。落实司法建议跟踪反馈制度,确保司法建议取得实效。落实行政诉讼与非诉相衔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广泛参与行政争议化解。

 

着力提升行政审判质量。进一步强化案件质效意识,公正审理每一件行政案件,严格办案,切实发挥司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及时有效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增强平等保护意识,在诉讼指导、法律释明等方面适当向行政相对人倾斜,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针对涉及民生、社会敏感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加大矛盾化解力度,确保公平公正审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着力强化行政审判协调。坚持在合法、自愿、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全程开展诉前协调、诉中协调、诉外协调,大力推进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工作,积极为纠纷双方创造有事说清、有理说明、有话说白的平台,增进双方的沟通和理解,寻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做好行政案件的协调化解工作。全年行政案件协调成功率达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