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六龄童 牵出“案中案”
作者:王璐 发布时间:2013-03-19 浏览次数:259
一废品收购站老板年仅6岁的小儿子被人掳走,绑匪索要100万元“赎身费”。江都警方经过10个多小时机智周旋,成功将孩子解救。案发后,绑匪王某、大聂陆续投案,小聂被抓。因犯绑架罪,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00元,小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因犯绑架罪、抢夺罪,大聂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王某、大聂、小聂3人都是安徽人,并且无业。去年,王某在老家赌博欠下4万多元的外债。他听村民闲聊时说起,村上的汪某在江都做做废钢旧铁生意挣了不少钱,变动了歪心思。但他和汪某甚熟,不方便亲自出面,就想到了大聂。而那段时间,大聂因在安徽某县抢了金店的一条金项链,在王家躲藏。担心人手不够,大聂又喊来弟弟小聂加入。于是3人在老家租了一辆轿车,直奔江都,趁壮壮独自玩耍时将他带上车,并拨通了汪某的电话“你儿子在我们手上,赶快准备100万赎人。”,后驾车向安徽方向驶去。3人在途中发现有车辆尾随,感觉汪某可能报警,遂弃车逃跑,并将壮壮放在安徽某市中学附近。
担惊受怕的王某、大聂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几天以后,小聂也被警方抓获归案。而大聂归案后,主动交代了抢夺金店一事——去年大聂租车到安徽某县一金店,准备给老婆买一条项链,但手头钱不够。当天午饭后,大聂不死心,又来到金店砍价,店员坚决不让,大聂趁店员不备,抢走金项链驾车逃跑。经鉴定,被抢项链价值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