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反映当前司法建议工作存在“四难”应引起重视
作者:鲁阳东 发布时间:2013-03-19 浏览次数:534
宝应法院在司法建议管理工作中发现,当前司法建议工作存在四大难题,影响了司法建议的效果,应引起重视。
问题及原因
一是撰写难。审执一线法官忙于办案,撰写的积极性不高,不能及时针对问题形成司法建议;少数部门安排书记员撰写司法建议,而书记员对案件情况了解不深,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问题,提出的建议欠缺必要性和可行性;部分法官及书记员对司法建议的格式、建议范围、发送程序认识不清,导致司法建议稿件不合规范。
二是送达难。司法建议反映的问题多具有负面性和敏感性,少数企业、机关单位因为对司法建议工作不了解,以及维护自身形象、怕麻烦、怕担责任等因素,不愿意接受司法建议。
三是回馈难。缺乏相应的信息反馈和制度约束机制,被建议单位没有反馈的意愿与动力。2011年以来该院共发送司法建议26份,收到反馈意见的仅2份,背离了司法建议制度设计的初衷。
四是落实难。针对法院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部分单位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法院的督促手段流于形式,缺乏长效跟踪机制,司法建议的权威性得不到保障。
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强指导深入调研,改进司法建议针对性。定期开展司法建议撰写专项培训,总结推广司法建议成功经验。深入调研案件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二是积极沟通督促反馈,增强司法建议实效性。与被建议单位沟通协调,明确规定司法建议的反馈期限;对发出的司法建议定期梳理,逐件督促落实;进行回访座谈,面对面查找问题,跟踪完善整改措施。
三是强化行政机关考核,提高司法建议权威性。建议有关单位将司法建议反馈落实情况纳入综治考核目标,采取与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率类似的考核方式,确保司法建议件件有反馈,条条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