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少年给法官送来锦旗
作者:丁薇 鲍维军 发布时间:2012-01-13 浏览次数:274
“谢谢法官叔叔帮我和姐姐讨回公道!身残志不残,我一定会好好学习报效社会。”1月12日上午,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办公室里,这名不幸因车祸左前臂被截肢的14岁重庆少年满含热泪地向法官表示感谢,身旁一面写着“司法公正、热心为民”的锦旗显得格外鲜艳夺目。
这位截肢少年叫小川,几年前,小川和姐姐跟随出来打工的父母来到通州。2011年10月1日,这个全国上下欢度的喜庆节日,对于小川来说却是一场噩梦。这一天,不仅让他失去了左前臂,更是痛失疼爱他们姐弟的亲生父亲。当日下午14时35分左右,小川和姐姐坐在父亲的二轮摩托车后座,像往常一样哼着歌、聊着天。当车子由北向南行至通州经济开发区锦绣路口时,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径直向小川他们撞来。小川的父亲倒地受伤当日死亡,小川重伤左前臂被截肢,姐姐轻伤。经公安认定,货车司机赵某在行经有标志路口地段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在通州法院调解下,货车司机赵某赔偿了死者近亲属人民币473539元,虽然这部分赔款已全部履行到位,但在小川和姐姐受伤赔偿额上却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2011年11月30日,案子分到了少年法庭徐法官手中。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得知,赵某以开货车维生,赔偿了四十多万已经令他倾家荡产,再拿不出钱来,不过他的货车挂靠在一家运输服务公司。得知这一消息,法官立即将这家运输服务公司作为担保人追加为被告。经过法官多轮调解,三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赵某赔偿小川姐弟各项损失630000元,运输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为赵某给付489000元。当日,赵某就给付了70000元,并确定了分期赔偿方案。鉴于赵某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法院依法从轻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