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老汉进城时,看见一小区内的花园中一株桂花树景色独特,顿时产生盗窃之心,迅速将桂花树盗窃回家。后来得知盗窃行为已被发现,又乘人不备将桂花树栽回原地,本以为这样就没事了,不想仍犯了盗窃罪。315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姚义胜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现年56岁的姚义胜是沭阳县闸下镇的一名农民。20121185时许,姚义胜骑电动三轮车到沭阳县沭城镇青华苑小区,将该小区居民方学强栽在楼下花园内的一株桂花老桩盆景盗走。经鉴定:被盗桂花老桩盆景价值人民币1500元。后来,姚义胜将该桂花老桩盆景的枝条剪除,欲重新嫁接栽植。案发前,姚义胜得知被害人方学强发现自己的盗窃行为后,将剪除枝条后的桂花老桩盆景偷偷栽回原地。归案后,姚义胜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赔偿了被害人方学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义胜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姚义胜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予以支持。被告人姚义胜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姚义胜能在案发前归还所窃赃物,并在案发后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依法对被告人姚义胜适用缓刑。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