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法院坚持把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实施五项措施,切实把消费者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妥善审理涉及消费者权益民刑案件。严厉打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近三年来,共依法审理强迫交易罪6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3件,妥善审理涉及餐饮、物业、商品房买卖、产品责任纠纷等领域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快审快结。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到工商、消协、法院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使相当一部分民生案件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凡调解成功的调解协议,法院予以司法确认,认可其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建立消费维权案件“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沟通协调,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

 

提出司法建议堵行政管理漏洞。针对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造成侵权纠纷的事实,法院向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经营者以及经营者的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成经营者纠正违法违规的行为,从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维权。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法院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开展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树立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