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三大举措筑起消费维权“保护屏”
作者:吴芸 发布时间:2013-03-18 浏览次数:384
2012年,涟水法院共受理涉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1571件,其中调解撤诉1326件,调撤率达84.40%。为了进一步降低市民消费维权成本,规范畅通维权道路,涟水法院多措并举为消费者维权。
以人为本,畅通道。 该院通过开辟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 对消费者维权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四快”方针,及时受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对于消费争议金额小、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采取优先调解、简易程序、独任审判等方式,做到“快速立案、高效审理、强力执行”,有效解决纠纷,对经济困难的消费者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既及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制环境。
以案说法,广宣传。该院组织法官深入生产、经营场所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调研活动,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消费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友情提醒工商户严把质量与服务关。同时以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法律知识,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和理性消费的能力。
以和为贵, 强协作。加强与工商、消协、仲裁等部门的诉调对接力度,形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积极参与并指导工商及消协人员调解消费者维权纠纷,帮助工商及消协培训调解队伍,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调解水平,使消费者维权变得更加方便、快捷。对于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或行为,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涉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赔偿案件,及时冻结、查封、划拨款项,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