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月调整到常州中院少年庭工作,至今有四年了。在这四年的工作中,我确实感到到少年审判有他的特殊性,体现在从事少年审判的法官要有少年审判司法理念,就像少年庭里会议室墙上贴着的那句话关爱、协助、开拓、卓越,其中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始终要有关爱的理念。

 

绝大部分少年犯罪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它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和破坏却是巨大的。一个孩子出了问题,会对几个家庭造成沉重打击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家庭的幸福安宁。作为少年庭法官,要始终牢记自己肩上沉甸甸的责任,牢记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改造、挽救失足少年才是工作根本。

 

2011年我审理了发生在新北罗溪镇抢劫杀害女黑出租车司机案,庭前我了解到17岁的被告人任飞翔父母早已离婚,母亲是灌云农村妇女,父亲再婚并又生了一个儿子,不怎么关心他,出事后父亲更是干脆放弃,不管不问,考虑到父母都不能到庭的情况下,一方面征得任飞翔本人同意,另一方面我为其指定常州大学法律系教师作为其合适成年人,以临时家长的身份参与诉讼。庭审中我与合适成年人、公诉人互相配合,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其教育,使其既能感到社会对其教育、挽救的良苦用心,又能认识到自己罪行给被害人家庭、给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促其认罪悔罪。在听完我们的教育后任飞翔痛哭流涕,表示对不起被害人家属,请求被害人家属的原谅。当法庭宣判其为无期徒刑后,任飞翔表示不上诉。在送达判决书时我附上了一封写给任飞翔的信,鼓励他要正确认识法律的惩罚,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浪子回头金不换,社会不会抛弃他,合适的时间我会去回访看望他。年前我又给他写了封信,告诉他上半年我会到南通监狱去看望他,希望能看到他好的表现。我这样做,就是希望我们法官的关心、鼓励能给他漫长的改造道路予以温暖、启迪。

 

办理案件的过程使我认识到,审判一个案件容易,但要真正挽救一个失足少年却没有那么简单。法官的责任不仅仅在法庭,爱的引领和判后帮教更重要、更漫长,身为少年庭法官,永远要在细节上比别人多想一点,在法庭外多做一些。

 

刚刚满16岁的万佳新是个抢劫犯,在网吧等地方抢劫三次,虽然只抢到800多元钱,但抢劫三次就要判十年徒刑,因其是未成年人判处6年,万佳新不服上诉,且对判决有很大的抵触情绪。案卷到手后我及时阅卷,吃透案情,提审中针对其上诉理由和想不通的地方,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万佳新听后,主动申请撤回上诉。在他服刑期间,我考虑到其爷爷奶奶年事已高,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家中无人探望的情况,多次写信给万佳新关心他,并同庭长及中华孔子思想研究会的老师冒着酷暑一同到句容少管所看望他,给其讲解做人的道理,鼓励其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狱。春节前万佳新从少管所写信告诉我,由于他改造积极,表现优秀,获得减刑,今年就可以提前出狱了。对万佳新的这一进步,我又立即回信予以鼓励。同时将这一情况告诉了曾一同去看望过万佳新的一个企业老总,希望能为万佳新出狱后的工作寻找机会,薛总听我讲完后当即表示只要万佳新不怕吃苦,踏实肯干,愿意接受他到公司安装电梯。万佳新在知道这一好消息后,回信中写到我虽然过去失足成为罪犯,但法官没有放弃我,社会没有抛弃我,感谢你对我的教育和给我的关爱,我一定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做一个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人,孝顺爷爷奶奶。看到自己辛勤的工作能使失足少年改过自新、走向新生,我感到非常充实,内心充满阳光。近段时间,我们打算再到句容少管所和万佳新面对面谈心、嘱咐他、告诫他,帮助他规划未来。

 

作为一名少年庭法官,除了审理涉少刑事案件,教育、挽救失足少年,还要审理涉少民事案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0年我审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出生80多天的患儿因咳喘住院,医院诊断为毛细支气管炎,用庆大霉素雾化治疗,治疗10天后孩子好了就出院了。但是到了小孩该发音喊话时,父母发现孩子对声音反应迟钝,遂到北京、上海多家医疗机构进行听力检查,后诊断为双耳神经性聋。小孩父母认为是使用庆大霉素治疗造成的结果,而医院则认为其对患儿的诊断和治疗措施符合医疗常规,没有责任,双方矛盾激化,患儿父亲带了亲戚围堵医院大门、围攻医院大楼,最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责任,按农村居民标准赔偿患儿损失14万元,驳回患儿其他请求。判决后,患儿家长认为一审判决遗漏小孩在语言训练期间父母的误工费7万元以及应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医院认为判定他们承担全部责任没有依据,双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

 

案件到手后,我加班加点,查阅了大量资料和类似医疗案例,尤其对有关使用耳毒性药物的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搜集及研读,同庭长一起到市儿童医院、二院等部门走访调查,征求有关儿科专家的意见,了解常州市医院对类似病例诊疗方面的相关情况。在仔细研究案情和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后,我感到只有一次性调解解决,才有利孩子的最大利益,也才有利于化解矛盾。于是,我一方面数十次与患儿家长沟通谈心,一方面与医院领导联系,终于,患儿家长从一开始的不依不饶做出了让步,一降再降赔偿数额,医院也多次增加了赔偿金,但双方还是有十几万元的差距,我不遗余力继续做双方的工作,患儿父亲最后又让掉了3万元,但表示如果医院还不肯,就要带亲戚到医院围堵大门了,可惜院方说什么也不肯再增加数额了,并且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对法院的行为不理解,提交了一份有200多名医生签名的信给法院施加压力。考虑到该案影响大、存在矛盾隐患,为慎重起见,庭长带领我向分管院长汇报,引起分管院长的高度重视,两次出面与市卫生局和溧阳市政法委领导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多方努力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患儿各项费用40万元,并且在春节前患儿家长拿到了全部款项,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均表示感谢,患儿的奶奶拉着我的手说大半辈子了,没进过法院,没想到法官这么和气,这么善解人意,你的话,我们愿意听!”患儿父亲还送来了为民办事关怀备至 、为民解忧情深似海的锦旗。

 

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过程中,我认识到,家庭破裂与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对夫妻离婚案件,我慎重行使手中的司法权,不是一判了之,简单行事,而是带着善良的愿望,细心倾听、耐心找出矛盾形成的原因,有针对性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履行法官应尽的社会责任。

 

2010年我审理了一起夫妻财产达2000多万元的离婚纠纷案。该案一审中开了三次庭,双方都聘请了常州知名律师,分厘必争、对抗激烈。一审判决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判决后,双方都不服,男方上诉,女方虽然没有上诉但到处写信给领导,要求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面对势不两立的当事人,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耐心听取他们倾诉自己心中的不满和委屈,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经过用心观察,仔细分析,我认为双方并无原则性的矛盾,只是不善沟通,忽视彼此的感受。原来妻子发现丈夫把自己名下一个公司的股权以转让的形式全部给了前妻生的大儿子,妻子担心丈夫经营的其他公司及财产到最后也都给大儿子,等他们婚生子长大后,就什么都没有了。而丈夫认为妻子小心眼,即使财产都给大儿子了,大儿子也不会不管自己的亲弟弟的,为此双方产生嫌隙,矛盾越闹越大,婚姻出现危机,原本幸福的家庭濒于破裂。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我没有简单判断是非,而是把办案重点放到了疏通双方心结、劝说双方和好上。随后,我一遍遍地做双方的和解工作,推心置腹、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并提出消除妻子担心的建议,经过无数次沟通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夫妻双方终于接受了我的建议,解开心结,尽重归于好。事后妻子一再表示感谢说龙法官,遇上你这样的法官,真是我们的福气呀,否则我们这个家就毁了!

 

司法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需要我们法官用心与当事人情感沟通,用自己的真情化解他们之间的怨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对于案件中反映出的矛盾隐患,我们要能动司法,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反馈,促进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力争从源头上预防纠纷,促进社会管理。

 

2012年我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该案当事人是在一起生活十年后才登记结婚现在要求离婚的案件,通过该案的审理,我发现婚姻当事人和部分婚姻登记员对何为补办结婚登记及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等问题有模糊认识,造成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在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时,没有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却填写了《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一旦产生婚姻纠纷,影响到婚姻当事人夫妻关系起始时间的认定。为有效防范相关疏漏,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发生,进一步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和庭长到常州市民政局进行走访调研并发出司法建议,促进了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完善。

 

上面汇报的是我办理的案件和工作体会,其实我们庭里其他女法官也是这样做的,比如汪杏芬法官办理的杨莉离婚案,这个案件已经打了多少年的官司了,一审中杨莉到处信访、跪访,二审中杨莉到我院大门口、妇联、政法委吵闹、下跪,网络炒作,对承办人横加指责,给法院办案施加压力,但是汪法官还是真心诚意地一遍遍地反复做工作,希望打开心结、化解矛盾,最后在庭里、院里的关心、支持下,把这个案件协调解决了;王佳法官审理的郑凤胤盗窃案件,体现了一切为了孩子,最大化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理念。该案事实没有问题,就是他盗窃了父亲承租表哥的几十万元的挖掘机。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要从什么理念出发来理解法条、定罪量刑是本案的关键。王佳法官和庭长作了大量协调工作,促成了被告人家属全额退还了违法所得,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经过审委会决定依法对本案的两名被告人适用了免刑,挽救了两个失足少年,使几个家庭恢复了平静,给社会增加了一抹和谐。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规划长远发展,都必须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工作之余,我经常考虑的就是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有时一件小事,就会让一个孩子失去理智走向犯罪,害人害己害社会。我想,如果能让他们懂得是非善恶,防患于未然,那远比等他们犯罪了再挽救更有意义。庭里也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于是我充分利用少年审判的主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学生旁听庭审活动,经常深入学校、社区、看守所,开展法制宣传讲座,以案释法点燃警示明灯,帮助他们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近万人次受到教育。根据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我还编写讲稿案例,提供给中小学及关工委法制宣讲团,在二十多所学校宣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什么是人生价值?在平凡的岗位上如何实现人生价值?作为法官,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用自己的行动,多拯救一个失足少年,多挽救一个破碎家庭,多化解一个矛盾纷争。法律虽是刚性的,司法最终的结果可能是无情的,但我们要让老百姓感到司法的过程是温暖的。法外仍是责,庭外应有情,今年我还要与庭里其他法官一起尝试探索用中华传统文化来助推婚姻家庭案件审理、失足少年的教育感化,我愿用自己的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让无数走进法院的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司法的温情、人间的大爱,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时代主题,这就是我在平凡岗位上的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