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诉调对接”维护购房者权益
作者:陈怀余 发布时间:2012-01-13 浏览次数:243
近日,阜宁法院紧紧围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题,找准与审判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与阜宁消费者协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切实维护购房者在商品房交易中的权益。
近年来,商品房市场交易火爆,个别不法地产商利欲熏心,一房多卖,或者无房屋开发资质,造成很多商品房交易纠纷。为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渠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阜宁法院与消费者保护协会建立了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由法院根据案情需要,委托、委派消保委调解或邀请消保委参与调解;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消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之后,若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实现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与消费者组织维权两者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