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成心生恨,一纸合同来诈骗
作者:孟娟娟 发布时间:2013-03-15 浏览次数:244
现在社会人与人之间总不如以前那样真诚,交到实在、可靠的朋友是真心不容易。在赣榆就发生了一件好朋友之间的案子,让人看后不免心生感慨。
现年28岁的李某与比自己稍大的宋某是同村,在李某出嫁之前两人是很好的朋友,李某出嫁之后联系少了些,但见面了依然很亲。2012年2月因装修借了2万块钱的李某因借款到期没钱归还,就想到向手头还富裕的好友宋某借钱,但是没想到好友直接回绝了:没有钱。此时的李某想不到别的办法借钱,就想找个借口骗宋某的钱。
李某谎称自己和哥哥要在某中学承包个食堂,承包费一共是12万,现在还缺4万元,想让宋某也入股。宋某说合同要写自己的名字才同意入股,因没有合同李某便作罢。但无奈借款到期对方催还,李某便从网上下载了一份食堂承包合同,在街上找人刻了个食堂的章盖上。为了打消好友的疑虑,李某还花二十块钱雇了街上的小青年,假装成自己的哥哥给宋某打电话告诉她有承包学校食堂这回事。此时宋某终于相信了好友,共拿出了35800元钱。之后问及承包合同履行的事李某一再搪塞,终于被好友知晓真象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3年2月赣榆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海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事实及具体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至此,一场好朋友之间的闹剧终于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