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利贴名牌 一男制假谋利获刑
作者:金永南 发布时间:2013-03-15 浏览次数:270
商标是真的,合格证却是假的,通州一单位怎么也没想到,购买指定品牌的家具,供货商送来的竟是质量低劣的贴牌产品。而该制售假冒产品的男子高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被告人高某曾在诚丰家具有限公司工作,后离职。离职时,高某认为公司未足额支付其销售提成,有意将办公桌内公司的部分“诚丰”注册商标标贴私自带离公司并藏匿起来。高某离职后,在南通开了一家家具商行。2009年10月,通州某单位向高某购买办公家具,并指定要求“诚丰”品牌,高某满口答应,并与该单位签订了供货合同。同年11月7日,高某为非法谋利,从浙江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订购了沙发、班台、文件柜、椅子、茶几等办公家具共47件。2010年1月31日,高某未经“诚丰”牌注册商标所有人诚丰公司的许可,在南通市通州区擅自将自己原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藏匿的“诚丰”注册商标标贴贴于上述部分家具上,并将自己伪造的标有“诚丰”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合格装箱证”置于上述家具的包装箱内。高某销售上述家具得款人民币113886元。后购货单位在使用上述家具时,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遂向诚丰公司投诉,诚丰公司查验后发现是假冒商品而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