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浦法院“三促三防”严格公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3-03-14 浏览次数:441
为规范警车使用,节约办案成本,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清浦法院“三促三防”严格车辆管控。
一是促制度完善,防违规用车。制定细则明确警车使用范围,非警务需求,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警车。警车使用后必须当日回院停放,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回院的,须报主管领导批准。细化惩处措施,驾驶员违反制度要求的,处以警告、罚款、辞退等。
二是促科学管理,防资源浪费。警务车辆由行装科统一调度,用车人提前一天登记,尽可能合并路线,“拼车”出行。科学核定油耗,并结合派车情况,控制行车里程数,设立“节油奖”,促节能减排。购置洗车设备,鼓励驾驶员自行洗车,节省保洁支出。
三是促观念转变,防“野蛮”驾驶。组织驾驶员学习警车使用规范,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用因警车不当使用造成负面影响的的典型案例给驾驶员敲响警钟。每季度进行文明规范行车检查,因不文明行车造成影响的一律停岗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