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法院联手开辟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3-14 浏览次数:376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仪征法院与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下发了《仪征市消费维权巡回法庭工作意见》,为消费纠纷案件的审理开辟了“绿色通道”。
明确了设立的目的和意义。设立消费维权巡回法庭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消费维权工作,有效地化解消费维权纠纷,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裁决“三位一体”的消费维权便捷途径,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与分工。《意见》规定由法院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负责消费纠纷案件的审理和业务指导,市工商局和消协的人员为调解员,具体负责接待消费纠纷当事人、先行调解以及其它日常工作。
设立巡回审判点。《意见》规定将在城区和乡镇的七个基层工商分局设立巡回法庭审判点,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消费者。
明确受理案件的范围和程序。《意见》规定凡消费者自愿提出申请的,或经“12315”举报投诉工作站或消费者协会终止调解,或达成调解协议后投诉人又反悔的,均属于消费维权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巡回法庭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受理,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