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88日,江都“的姐”陈女士把农夫郭某扭送到派出所,称郭某诈骗她12万元,因立案条件不成熟,民警将郭某放行。没想到,第二天,陈女士又把郭某送了过来。这次郭某竟是主动求民警立案侦查。经查,郭某不仅诈骗多人10万余元,还伪造企业印章,提取20万余元。近日,因犯诈骗罪、伪造企业印章罪,郭某被江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

 

2011年年初,江都“的姐”陈女士在跑生意时认识了郭某。经不住郭某纠缠,陈女士借给郭某10万元去经营农田。

 

20127月,陈女士急用钱,却找不到郭某。直到次月8日,陈女士才将郭某抓住,并扭送到派出所。但民警认为,该案属民间借贷纠纷,建议陈女士到法院诉讼。

 

后来,担心郭某逃跑,陈女士再次将郭某扭送到派出所。而这一次,郭某反倒主动请求民警立案,因为他在外面早已债台高筑,不少债主正在找他。

 

原来,20113月至20124月,郭某先后编造各种理由,并许诺给予5%10%的利息,向多人骗取10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和赌博。近日,因犯诈骗罪、伪造企业印章罪,郭某被江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