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买了4罐花生米?这听起来像天方夜谭,可家住邗江区的老徐就在一诈骗团伙的忽悠下,做了这样一桩买卖。案发36小时后,该诈骗团伙的4名成员悉数落网。近日,4人在邗江区法院同堂受审。因犯诈骗罪,被判处相应刑罚。

 

10万元买来4罐花生米

 

去年1112日早上,老徐骑电动三轮车把孙子送到幼儿园,正准备骑车回家时,一个拎着皮包的男子走过来问路,“请问你知道王教授家住哪儿吗?”随后,“拎包男”描述起来,“就是那个从日本留学回来的王教授,他最近研制了一种抗癌新药,即将推向市场,我就是专程来买这种抗癌新药的。” 老徐从未听说过这样一个人。这时,一个胖男人“恰巧”路过。“我认识他呢!他住在x小区,前一段时间我还给他家送过一套红木家具呢。”“拎包男”如逢救星,请“胖男人”带路。 这时,“胖男人”警惕起来,“你是干嘛的?我得先去王家问问看人家愿不愿意呢。”“拎包男”表明来意后,请“胖男人”前去打探情况。由于没有交通工具,“胖男人”请老徐载他过去。

 

x小区门口时,一个平头男子从小区内走出来。“胖男人”一见,连忙打招呼,“小王,你爸在吗?” “他去北京开会了。”一听是来买父亲的特效药的,小王回家拿来一颗药丸问,“是这种药吗?”两人拿着药去幼儿园门口找“拎包男”鉴定。“拎包男”把“药”放在嘴里一嚼,确定道,“就是这种药!”并表示愿以每颗120元的价格购买。于是,老徐载“胖男人”再次回到x小区。这时,“小王”却称这种药是特效药,没有介绍信不卖。经过一番交涉,“小王”最终答应以每颗100元的价格卖给他们4罐。 一转手,每颗就能赚20!“胖男人”找老徐商议,先从“小王”手中买下药,随后再卖给“拎包男”,从中赚差价。在“胖男人”的软磨硬泡下,老徐答应下来。随后,他回家拿出存折,跑到银行取了10万元,并和“胖男人””一起凑够20万元交到“小王”,对方给了他们4罐“抗癌新药”。 随后,“胖男人”让老徐带“药”去向“拎包男”要钱,自己在后面跟着,然而,等老徐到了幼儿园门口时,“拎包男”却不见了。回头再找“胖男人”和“小王”,两人早已不知所踪。

 

老徐越想越不对劲儿,于是到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内,老徐打开4罐“抗癌药”,结果发现,里面装的全是花生米。 经侦查,警方锁定范某等4人有重大作案嫌疑。14日凌晨,离案发过去36个小时后,办案民警在安徽芜湖某宾馆将范某、留某等4人抓获。

 

3个累犯,一个“漏网之鱼”

 

法庭上,4人对用花生米冒充“抗癌药”诈骗老徐1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所谓“抗癌药买卖”是4人自导自演的诈骗案。其中,范某扮演想买“抗癌药”的“拎包男”;张某扮演“王教授”的儿子小王;留某扮演带路人,即“胖男人”,和老徐不同的是,案发那天,他交给“小王”的10万元全是冥币;陈某则是负责接应的司机。

 

据了解,范某等4人都是浙江人,范某和张某今年43,两人都曾因诈骗罪“二进宫”;留某和陈某今年41,其中,陈某曾因诈骗罪获刑4,而留某曾在浙江龙泉市伙同杜某等3人骗了他人5万元,案发后,杜某等3人均被判刑,留某直到去年1114日才落网。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4人在实施诈骗时,全是用的虚构买卖“抗癌药”可以赚钱的手段。 在做最后陈述时,范某当庭算起账来,“我时间不多了。”他说,“我今年都40多岁了,再坐几年牢,出来后,用来孝敬父亲的时间也不多。我对不起父亲和儿子,希望法庭能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范某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范某等3人系累犯、积极退赃等情节,遂当庭以诈骗罪对4人处以相应刑罚。

 

【对话被告人】

 

法官:这种诈骗方法是从哪儿学的?

 

范某:10多年前,我认识了阿荣(化名),这种诈骗方法就是他教我的。当时,我是个文盲,又找不到挣钱的路子,就和他一起诈骗,直到2000年被判刑。出狱后,我借钱接手了一家店,但这个过程中,被人骗了,此后,一直扳不了本,生意越做越亏,债越积越多。为了还债,我开始借高利贷……后来再犯罪,也是因为没钱还债,现在,我还欠人家30多万呢。

 

法官:那你觉得这种骗术高明吗?

 

范某:一点也不。如果受害人不贪小便宜,多留个心眼儿就不会上当。比如,看看老留拿的钱,或者当场验货。如果他不上当,我这次也不会去坐牢。

 

法官:你现在怎么想?

 

范某:我现在最后悔的是当初跟阿荣学会这种骗术。因为诈骗,我从30岁开始坐牢,没有对父亲尽到孝道,没有对孩子尽到抚养义务,我感到很失败。希望不要再有人像我这样,妄想不劳而获…… (文中受害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