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岁的年轻人组成的卖淫团伙,近日被仪征警方一锅端。仪征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13名被告受审,主犯栾某犯组织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某日夜,仪征警方接到一个求救电话,称有一名年轻女孩被人强迫在某浴室“出台”。警方迅速行动,解救出了“被卖身”的女孩小悦(化名),并当场抓获了两名卖淫女子和负责看管他们的小伙小虎(化名)。经查,另两名卖淫女子张某、李某不仅仅是“战斗员”,也在这个组织卖淫团伙内扮演了“指挥员”的角色。警方顺藤摸瓜,捣毁了这个涉案10多人的涉黄犯罪团伙。

 

经查,小悦和一名女同乡被张某等人以介绍工作的名义约出来的,被灌醉后,她们被带到扬州。醒来后,她们被告知要“卖身”。她们趁机逃跑,却又被抓回来。那天,张某和李某带她们来到了曲江某浴室,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软硬兼施让她们俩“出台”。和小悦遭遇相似,小惠(化名)也是被人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扬州的。小惠由于长相不符合“出台”的标准,并没让她“出台”,却也遭受了非人的待遇。这个10多人的团伙,其实是个“联合公司”,两大“巨头”分别是胡某和栾某。案件中被害女孩原来分属不同“公司”,胡某和栾某“强强联合”,在组织女孩们卖淫时,通常是“资源共享”。“公司”有人专门负责后勤,有人负责联系卖淫场所,有人负责专门接送女孩,有人负责和卖淫场所结账,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分成。

 

仪征法院审理后,主犯栾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胡某被另案处理,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6个月,其他被告均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