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公正执法 异地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作者:曹味东 发布时间:2013-03-12 浏览次数:275
3月7日,来自北京朝阳区的张凤英女士来到靖江法院执行局,将一面绣有“法律卫士公正执法,司法为民和谐满意”的锦旗送给法官戴乔林,她说,自从案件申请执行后,我没有来找过法官一次,就顺利拿到执行款,所以送上锦旗表表心意。
家住北京的张凤英与靖江人刘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移送靖江法院审理。靖江法院一审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15天内归还张凤英借款30万元、支付利息62750元。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2012年10月31日,泰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去年12月11日,因刘某未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凤英向靖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张凤英考虑到此案标的额巨大,自己是外地人,又在被执行人当地法院执行,担心能否得到公正执行。便与承办法官戴乔林电话联系欲来靖江见见法官,当面陈述案情,以引起重视。戴乔林当即表示,我理解你的心情,但你要相信法院会严格依法执行、穷尽执行措施的;你从北京来一次靖江,无论乘飞机还是坐火车,要花上几天的时间,人很辛苦。再从经济角度上说,来回一次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实在没有必要,如有什么情况,可以电话联系。
戴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刘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情况进行调查,在春节前从刘某在银行三个存款账户上扣划了全部执行款项,并通知张女士前来办理接收执行款的手续。
接到戴法官电话,张女士十分激动,她想:我与戴法官从未见过面,只是通了一次电话,他就为我执行到全部款项。用什么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呢?思来想去,在与律师商量后,特地从北京做了一面锦旗,绣上自己的心里话,送给戴法官,也是表达自己对靖江法官公正执法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