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打工辛苦一整年,最盼望的事莫过于拿到全年的工资,回家和家人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我市某厂工作的小潘等人却在过年前遇到了厂子倒闭无法拿到工资这样让人揪心的事,好在市法院执行局帮忙急事急办,仅在五个工作日内就将近26万元工资款如数兑现,使小潘等能安心的回老家过个年。

 

小潘等26个工人来自四川、贵州等地,在我市某乡镇工作,一向运营正常的工厂在年底却出现问题,连续几个月工资都无法向工人支付,无奈小潘等人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并获得了共26万余元工资的仲裁裁决。临近春节,他们拿着仲裁裁决书向丹阳市法院申请执行,希望在年前将工资拿到好回家过年。案件受理后,执行局郭法官在第一时间作出裁定并会同其他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的厂房机器等进行了查封,以防止出现机器设备被哄抢、转移、隐匿等风险。按照一般的法律程序,标的物被查封后,应先对被查封标的物进行评估,评估后才能进行拍卖、变卖等变现措施,这样的法定程序公平、合理,但是最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还需要申请人预付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所以法律规定了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不经过评估拍卖直接将财产变卖,以便及时、便捷地使款项到位。承办人郭法官考虑到大部分职工都是外地人,过年回家心切导致情绪激动,应该及时将容易变现的财产以市场价变卖,尽快结束案件。郭法官找来工厂的相关负责人,耐心地做他们思想工作,最终依法院的意见在双方代表的参与下进行变卖。五个工作日内,参与执行的法官起早摸黑清点物资,甚至为了每公斤多卖两毛钱,冒着寒风用三轮车将废旧原材料、半成品拉到十多里地外变卖,冻得坐在车上的同志瑟瑟发抖,连续五日的奋战,终于凑到25万余元,按96%的比例发放给26个工人。虽然未能全额兑现工资款,但是职工们看到法院执行干警的辛勤工作也都纷纷表示感激,并向法院执行局送去一面锦旗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