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三评查”活动成果,全面提升法官庭审技能,沭阳县法院扎实开展对类案庭审经验进行调研总结活动。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及研究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对调研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立足各业务部门办案特点和优势,下发《司法能力建设专题交办单》,将调研总结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庭室和个人,形成“任务明确、各负其责”的调研工作格局。

 

明确调研内容。根据案件性质和类型,将法官在审理不同类型案件时存在的问题逐一分类细化,总结出问题产生的个性与共性原因。根据不同案件类型的庭审,总结出具有普遍性、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庭审方法。

 

明确调研期限。明确调研工作的完成时限为2个月,并分三个阶段进行。31日至322日为问题的梳理排查阶段,通过与法官、律师代表进行座谈,掌握法官在庭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322日至415日为报告撰写阶段,由责任部门形成报告初稿后提交研究室,研究室对报告进行统筹修改,416日至30日为报告审核完善阶段,由课题组对报告进行评议,提出修改意见,再次对报告修改完善后,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