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发区法院全力维护民工消费群体权益
作者:兴园 发布时间:2013-03-12 浏览次数:355
“真没想到,事情能这么顺利解决,感谢法院为我们农民工主持公道。”刚刚拿到赔偿款走出镇江开发区法院的林先生给激动地说。
林先生是苏北某村人,在镇江长期打工,2013年春节前夕,其在某超市购买了5箱白酒,价值5000余元。开箱饮用时,发现有10瓶酒未装满。林先生立即找到该超市,要求退货。超市负责人辨称,卖酒时,曾建议开箱验货,林先生当时没有接受,现在出现问题,林先生应该自己承担后果。协商无果情况下,林先生无奈将该超市告到法院。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约见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找到争议焦点后,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讲明侵犯消费者权益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调解,最终,超市答应退货,林先生当场拿到退款,还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据悉,民工消费侵权案件逐年呈上升趋势,为更好地维护民工合法消费权益,保护其切身利益,镇江开发区法院主动作为,加大涉及民工侵权案审判力度,减少消费纠纷发生,营造和谐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