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约定门面房共有 女方自作主张经营起纠纷
作者:黄伟 许登月 发布时间:2013-03-11 浏览次数:248
本来两口子过不下去了,离婚后也就一了百了,但是偏偏约定了婚后财产门面房一套为双方共有。为此,又起了纠纷。女方看男方对门面不管不问,遂自作主张将门面装修后经营棋牌室且经营不错,这下子男方不乐意了,要求分一半营业收入。女方坚决不允,男方遂一纸诉状至法院。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张先生和李女士原是一个工厂的职工,后自由恋爱结婚并育有一女。婚后发现双方没有共同语言,长期吵架,双方感情恶化并分居达五年之久。二人觉得生活无法为继,遂协议离婚。二人名下有一门面房居于闹市黄金地段,有金难求,双方都想要,谁也不让谁。双方争执不下,只得约定双方共有此门面房。2011年,李女士自作主张将该门面装修后经营棋牌室,由于李女士勤劳肯干,待人真诚,生意一直不错。这下子,张先生不高兴了,觉得李女士侵犯了他的合法权利,遂要求李女士将经营收入分其一半,李女士表示这是自己的劳动成果,且之前张先生对此门面也是不管不顾,坚决不同意将营业收入分给对方,双方争执不下,张先生一怒之下将其前妻告到法院。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最终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