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生意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积怨
作者:王豫 孙权 发布时间:2013-03-07 浏览次数:252
“您帮我们解开了多年的‘心结’,我们保证不会再挑起新的事端,以后和平相处,各自做好自己的生意。”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均连声感谢法官。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因邻里生意竞争引起的多年纠纷,及时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地方社会和谐稳定。
原告王某与被告高某都在宿豫区某菜场从事鸡肉宰杀及零售生意。都说同行是冤家,双方门面隔路相望,多年来一直视对方为竞争对手,经常会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引发一场口角,自此两家关系越来越僵。今年1月19日,因高某与一买家商谈鸡肉价格时,王某一句不经意的插话,高某视为是抢生意,便发生语言冲突,随着冲突不断激化,引发双方激烈厮打,结果造成王某一个门牙断裂及嘴唇软组织伤,高某脸部也被多处抓伤。公安部门出警处理后,双方“口头”表示一致同意协商解决。但是,年龄较大高某咽不下这口气,刚出派出所门便与王某发生第二次厮打,此次更是双方亲属都参与吵打,场面一度混乱不堪。无奈之下,王某便将高某诉至法院,要求高某承担赔偿其牙齿修补费用等损失2000元。
承办法官孙权在接到案件后,先后来到派出所和菜市场原被告附近商户,走访了解双方平日关系和当天发生吵打的来龙去脉。在弄清时间基本事实后,承办人理清双方各自的错误以及该纠纷对各自的影响,并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指出各自的错误之处,对双方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通过交谈,承办法官发现双方都不愿将矛盾进一步激化,王某只是想通过起诉让高某不要因此次纠纷进而记仇报复,而高某也明确表示只想安心做生意。在了解双方心思后,承办法官将此次矛盾产生原因及负面影响向双方当事人及亲属进行阐述,双方都觉得做生意应该和气生财,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最终两户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均同意不再追究对方赔偿,并且不再挑起新的争端。
至此,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棘手案件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最终得以圆满化解,了却了原被告双方的心病,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