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工作,是法官帮助了我,让我开始了全新的生活,我以后会好好出去打工,照顾好女儿。”三八前前夕,李女士紧紧握住润州法院南徐法庭副庭长杜静的手,眼里满含泪水,道不尽声声谢谢。

   

原来,去年10月,该院受理了三起发生在亲属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王先生和李女士是夫妻,三原告分别是王先生的父亲、妹妹和姐夫。承办法官杜静关注到三起案件原、被告身份关系特殊,借贷数额巨大。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李女士去年在本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王先生因女儿的抚养权问题坚绝不同意离婚,致双方矛盾激化,经过法官多次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可能因离婚纠纷引起。

   

案件庭审中,原、被告矛盾尖锐,情绪激化,庭审几度中断。李女士一再强调王先生收入颇丰,根本不会向家人借钱,还向法庭提供了王先生在家记的流水帐本。王先生对帐本上的笔迹不予认可,李女士遂请求法院对该笔迹进行司法鉴定。在与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交流后,承办法官得知该鉴定的费用相当可观,如果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必然会扩大当事人的损失。另一方面,承办法官考虑到三起民间借贷纠纷背后可能实质是婚姻家庭纠纷,要想解决民间借贷纠纷,首先要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因此,承办法官再次将各方当事人约至法庭,从婚姻问题入手,找准各方争议焦点,就婚姻、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方案,日前,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先生和李女士协议离婚,女儿由李女士抚养,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所涉债务由王先生负责偿还。至此,四起纠纷一揽子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