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日下午,我与同事一同前往埠子镇陈集村进行帮扶走访,我们一共走访了6户群众。此次走访,主要目的是与特困户建立日常联系,通过话家常,了解他们需求,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节前,我院集中分组到帮扶对象所在村组进行了走访慰问。主要领导捐款1000元,班子成员每人捐款500元,普通干警每人捐款200元,并为特困群众送去了米、面和慰问金。全院干警共帮扶200余户困难群众。当时,我就有很深的感触,觉得作为公务人员,我们能代表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做一点实事,责无旁贷。再次来到陈集村,我有了更深的感触,总体感觉,要实现全面达小康,最艰巨的任务就在这些特困户问题上。

 

我负责帮扶两户群众。一位是29岁的男青年小陈,因先天性小儿麻痹症腿部残疾,全家四口人,母亲、弟弟和妹妹均在外打工谋生。小陈本人享受低保,在镇上一纺织厂上班,该厂为其缴纳五险,每月能领到约800元工资。小陈克服自身疾病,一个人在家生活,生活尽量自理。当问及目前有什么需要我们解决的问题,他说没有。他一人在院子里将沙子、水泥搅拌,准备将偏屋的地面做成水泥地平,看上去虽有残疾,依然能干活,是个自立自强的青年。

 

对小陈的帮扶,我想尊重、关心、鼓励是最重要的。当其遇到困难时,对其予以资助或协调村、镇帮扶一些资金,尽量能让其通过自己劳动有工作做,协调厂里不断提高残疾人待遇。特别应对其予以精神鼓励,让其努力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为自己创造更好的生活。

 

老陈是我帮扶的第二户群众。他是位孤寡老人,兄弟三个,老二已经去世。因脑血栓引发半身不遂。据其本人、村会计和村民介绍,老陈实际生于1953年,身份证上显示1960年,导致享受不了60岁以上老人补贴,也不能进养老院。家里有两间简陋单房,是在自家自留地上建的,内室有简陋的床、零乱的衣物,没有任何家俱,外室有极其简易的锅灶,旁边堆放桔杆、树枝等燃料。家中没有自来水或水井,在邻居家提水生活。享受低保,民政部门过节会给点慰问金,靠村民、亲戚接济一些米面、青菜生活。

 

老陈给我的感受是,生活条件极其艰苦,连维持基本生存都有困难。当问到有什么要求时,他提出想进敬老院,但因身份证上的年龄未达到60岁,镇敬老院不接收,村里帮助协调过,但民政部门坚持年龄是硬条件。对这位老人,我深表同情,虽然此次仅是回访,未准备钱物,我还是给了他100元钱。这位老人,已基本没有劳动能力,靠自己很难维持基本生活,必须依赖国家救济和安排。据村会计介绍,镇敬老院能接纳200位老人,目前只有70多位老人入住,老陈因身份证年龄问题未能入住。我决定要与镇领导联系调查核实老陈的具体年龄,征询其本人意愿,帮助他解决进敬老院的问题。

 

此次回访,我们与特困户面对面交流,一边了解情况,一边宣传国家和省市区里的帮扶政策,鼓励他们乐观的对待现在的生活。我们提出,特困户即要靠自己努力,也要对国家的扶贫政策抱有信心,要相信区里对特困群众帮扶的决心和工作力度,有什么困难提出来,我们结对帮扶人员会尽自己所能,区里也会落实帮扶措施。

 

通过走访6户困难群众,我发现他们生活都很困难,但他们要求不高,能维持基本生活、生病能及时救治即可。他们能够节俭度日,对生活持乐观态度。此次回访,让我看到群众的朴实本性,更让我认识到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应尽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