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突出“四个加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作者: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3-03-07 浏览次数:408
金湖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住重点环节,找准着力点,从“四个加强”入手,不断推进公正廉洁司法,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加强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夯实反腐倡廉的思想根基。立足实际整章建制,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专项教育活动,把学习陈燕萍与反思黄松有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完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制度,通过正与反,奉献与贪婪的强烈对比,使广大党员和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在面对人情、关系、金钱等干扰、诱惑时,能够立场坚定,洁身自好,不为所动,坚持公正执法。
加强廉政监督制度建设,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强化对审判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实行监督关口前移,从立案环节开始,着力加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深入查找和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现象,深入查找和坚决纠正个别法官中存在的行为不检点、不廉洁、不注意形象等问题,切实做好慎用权、用好权,加强自律、严格操守,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加强廉政预防制度建设,探索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加强对容易滋生腐败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有违法违纪苗头干警的廉政教育力度,建立涵盖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管理制度。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分权制约、信访案件追责等强化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公正执法意识,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同时强化党组成员、中层干部的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水平,敢抓敢管是能力,回避护短是失职”的理念,层级确立“第一责任人”营造“风清气正、轻松和谐”的良好工作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案件的查处制度建设,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既要立足自身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又要加强与地方纪委、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合力,真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以实际行动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确保实现有章必循、有规必依、逾矩必究,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