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表彰“金牌老舅妈”
作者:王小燕 钱军 发布时间:2013-03-07 浏览次数:382
“法院与妇联联动推进家事纠纷调解,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实践,也是妇联职责和社会需求的有效结合,实践表明极具生命力和开拓性,只要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一定能探索出家事纠纷的新型解决机制。”3月4日,海安法院院长王平在海安县家事纠纷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如是说。
近年来,受旧习俗、功力主义、打工族引发夫妻分离、异地婚姻增多等因素的影响,家事纠纷始终保持高发态势,给社会稳定带来潜在威胁,亟需新的调解机制。海安法院经过调研,认为可以发挥法官法律知识熟、妇联“老舅妈”基层情况熟的互补优势,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构建新的调解模式。
2012年初,海安法院与县妇联联合出台《家事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共建海安县家事纠纷联动委员会,作为家事纠纷联动调处的指导、协调机构。该意见构建1238调解机制,即明确联动调解期限为一个月;确定凡家事案件一定有“老舅妈”参与,凡委托调解案件调解文书一律提交司法确定两项原则;规定联动调解形式包括法院委托“老舅妈”单独调解、“老舅妈”参与联合调解、“老舅妈”邀请法官进村居调解等三种;调解范围包括离婚、探望权、赡养、抚养、扶养等八类纠纷。确立了“老舅妈”调解作为诉讼前置环节、联合调解作为诉讼中必经环节、调解文书司法确认作为后续保障环节“三步走”工作流程。
家事纠纷调处中心设在海安法院开发区法庭,拥有单独的办公场所,两名常驻“老舅妈”调解员及稳定的轮值人员;同时,在海安法院五个人民法庭设立家事纠纷调解室。各镇依托镇司法所和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调解工作站;各村依托妇联儿童之家、妇女维权站,建立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点。全县统一挂牌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室、站、点243个,各级调解机构都有规定的办公场所,实现组织网络和制度上墙。广泛吸纳女法官、女法律工作者进入调解队伍,登记造册“老舅妈”调解员2821名。人力、物力的保证,促进了联动调解网络全覆盖。
2012年,海安法院与县妇联联合下发《家事纠纷调解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人民法庭、片区法官、区镇妇联、老舅妈等进行量化考核,明确规定了考核原则、方法、组织实施、奖励办法等,激励更多人投身家事纠纷联动调解工作。
联调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共受理家事纠纷596件,调解成功492件,协议履行303件,多起矛盾激化、积怨较深的纠纷在联合调解下得以和谐化解,深受当地干群好评。
据悉,当天表彰法院联调工作先进个人6名、联动调解工作先进集体6个、“金牌老舅妈”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