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开玩笑后当真 学历虽高也愚蠢
作者:瞿学林 发布时间:2013-03-06 浏览次数:296
近日,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宣判一起由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的被告人张某盗窃案,并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元。
今年26岁的小张系某大学汉语言文学的研究生毕业,现为盐城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师,好端端的一个“小秀才”,竟然干起了不该干的蠢事。那是2012年8月29日的晚上11点左右,被告人张某因事从外面回到宿舍,发现同住一室的同事金某某的苹果4手机放在客厅桌上,便来个“顺手牵羊”,占为己有。据张某交待,原本是打算开个玩笑,拿金某某“开开心”,可到了第二天,金某某发现自己的手机丢失后“毫无动静”,也未见张某有还手机的意向。于是,金某某向公安机关报了警,该手机方才物归原主。后经鉴定,该部手机价值为人民币 2660元。
被告人张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对此,盐城亭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而对其宣告缓刑。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