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是仪征某村治保主任,这个外表看上去有几分柔弱的中年妇女,竟利用5份假“房票”,导演了“连环骗”,致8人中招,被骗70万(其中有20万元赃款已归还前期诈骗被害人)。近日,林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4个月。

 

某日,一行人十分气愤地扭送一名妇女来到仪征派出所,并说这女子是骗子,骗了他们3个人近30万元。警方一查,原来这名妇女姓林,是某村民委员会负责治安的治保主任。报案的老张说:“我本想买套拆迁安置房,哪知道上当受骗了!”原来,老张通过位于安康路的一家房产中介购买了某拆迁安置小区二期的安置房。卖房者就是林某,她声称:“房子还没有建成,不能看房。”但林某拿出了拆迁安置协议,表示有了这份协议就等着拿房了。由于价格相对便宜,老张又禁不住林某的忽悠,就匆匆和她签了购房协议,并付给了她10万元的购房押金。可是第二天,老张找了业内人士进行了咨询,发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就来到了中介公司,结果发现还有一个市民和自己的遭遇一样,也付给了林某10万元的押金。再经过打听发现还有一名受害者,于是几个人凑一起,以补办相关手续为由把林某“骗”到了中介公司,然后把她扭送到了派出所。

 

对于3名被害人的指控,林某也承认了。据其供述,20128月份左右,林某以治保主任的身份配合某村拆迁,利用懂行的优势,伪造了5份假的拆迁安置协议(房票),堂而皇之在空白房票的乙方(也就是拆迁安置房受益方)一栏填写了自己的名字,甲方写上了拆迁公司的名称。林某手中的每一份房票都对应了一套安置住宅房,也就是5张纸经过林某的大笔一挥“变成”了5套安置住宅房。同年9月,林某先后5次把5份房票抵押给了中介公司,然后向该中介的老板及其员工等人借了27万元。时隔不到一年,其再次以高息为诱饵,又向3位市民“借”了将近20万元。林某坦言,之所以以假房票抵押借钱,是为了还债。她坦言,自己曾经被别人骗了数十万块钱,这些钱大部分是借亲戚朋友的,为了尽快还清他们的钱,就想到了骗。林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仪征检察院提起公诉。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