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法院小额诉讼程序为农民工开辟快速维权通道
作者:吴莹 发布时间:2013-03-06 浏览次数:512
为了便利群众诉讼,保障司法公正,2012年底省高院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精神出台了《关于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程序的讨论纪要》,指出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民事案件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一步缩短诉讼周期。
六合法院程桥法庭组织全庭干警学习相关规定后,要求将小额诉讼程序纳入日常案件的审理工作中,并于近日快速审结了一批农民工讨薪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3年2月17日,六合法院程桥法庭受理了七起农民工追讨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审查,这批案件劳务关系明确,仅在劳务报酬的给付时间上存在争议,且标的额均在13700元以下,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条件,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程桥法庭收案后立即安排人员向被告送达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等应诉材料,并组织调解,但因被告称工程款未结清无力支付调解未成。2月25日,六合法院程桥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庭作出了被告应当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终审判决,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了判决,使得案件圆满解决,而从立案到执结,前后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拿到工资的农民工们纷纷表示:“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把案子判下来了,真是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