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老板没有给足回家的路费以及拖欠的工资,以至于对老板耿耿于怀准备进行报复,回来工作后便瞅准机会盗窃老板财物,最终因为自己的糊涂落得个蹲监狱的下场。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

 

2005年,被告人王某受雇于老板李某,主要从事驾驶员工作。因为王某人比较老实,工作比较勤奋,深得老板李某的赏识。20066月的一天下午,老板李某将家里的钥匙交给王某,要王某回家拿个比较重要的东西。于是,王某便开着车子沿着李某家里的方向开去。在去拿东西的路上,王某动起了歪脑筋,心想老板李某直到现在还拖欠自己的工资,上次探亲回家还因为路费不太充裕让自己在家人面前很没有面子,为何不趁这个机会到老板家中看看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然后拍屁股走人。为此,王某采取钥匙开锁等手段,窃得老板李某家中卧室的抽屉内现金9000元以及3件黄金饰品,共计价值人民币五万余元。在逃回老家后,感到害怕的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但王某没有遵守相关规定再次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于是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