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浦法院确保小额诉讼制度全面有效实施
作者:吕广威 陈颢 发布时间:2013-03-05 浏览次数:411
新民诉法实施后,淮安清浦法院迅速贯彻上级法院精神,对比新旧条文变化,四措并举确保小额诉讼制度全面有效实施。
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小额诉讼审判人员配备到位,从各业务庭抽调2名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专司审理该类案件。加强审委会与业务部门的上下联系,在实践中遇到疑难问题,及时提交审委会讨论研究。
集中组织学习,加强分析研判。为确保正确理解把握新民诉关于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的相关规定,我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省高院下发的《关于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程序的讨论纪要》,确保小额诉讼制度的全面贯彻。
严格流程管理,确保程序规范。强化立案审查,明确小额诉讼的受案范围,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制定《小额诉讼须知》,明确告知当事人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等特点。严格落实关于审理该类案件审限的规定,确保程序严谨合法。
坚持调解优先,助推公正高效。加大对小额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将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相结合。贯彻调解自愿原则,对调解不成案件,及时判决。对审理过程中发生新情况,不符合小额诉讼条件的,及时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