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境贫穷被女友抛弃 少年街头抢劫挣钱
作者:张峥莉 戴琳 发布时间:2013-03-04 浏览次数:274
因为家境贫穷被女友家里人嫌弃、被迫分手,17岁的被告人小范喊上15岁的被告人小陆走上街头实施抢劫,想以此迅速挣钱。结果,钱没抢到,把自己送上了法庭。
被告人小范小学文化,早已不上学,也不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父母也都是普普通通的打工者,家里经济条件不是很好。为此,女朋友家里人不允许他们交往,迫使他们分手。小范心情郁闷却无计可施。一次上网,他偶然看到一则抢劫案的新闻,从中受到启发,认为抢劫来钱快而且容易,便萌生了抢劫的念头。2012年9月,一个人抢感到害怕的小范找到自己的同乡小陆,说服他和自己一起行动。两人合谋后,在一天中午来到市中心一条繁华的街道边,小陆望风、接应,小范找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车,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雕刻刀从副驾驶室上车,持刀威胁驾驶座上坐着的女司机并伸手抢她的包,结果女司机的强烈反抗两人未能得逞。期间,小范持刀刺伤了女司机的右手手背,后经鉴定,女司机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范、小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共同劫取他人财物,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小范犯罪时未满18周岁,小陆犯罪时未满16周岁,且二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判处被告人小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被告人小陆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