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和曹某经过合谋之后,带着液压钳等作案工具窃得电动三轮车四辆,价值人民币13110元。而让两人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四次盗窃过程均被摄像头拍下。在警方将两人抓获归案之后,负责望风的曹某俯首认罪,而负责偷窃的马某拒不承认自己的偷窃行为。近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偷窃案,直到开庭当日马某才最终认罪。

 

马某没有固定工作,平时除了打打零工之外还会用摩托车载客赚点小钱,在一次拉客过程中认识了曹某,两人相谈甚欢,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之后经常一起出去玩乐。20115月,曹某看到电视上说电动三轮车很值钱,就动了歪念,萌生了偷电动三轮车的想法,他将这个想法跟曹某一说,曹某本有些抵触,而马某表示曹某只需负责望风即可,偷车由自己来,而且还会分给曹某一些好处费。曹某听说有利可图,就答应了马某协助其偷窃。

 

201158日,曹、马二人驾驶摩托车准备随便选择一家小区下手,之后二人首先将摩托车停在某小区门口,马某步行进入小区查探情况,曹某留在小区门口等待马某。马某进入小区之后发现一辆送货的电动三轮车,车主正在往楼上搬运货物,于是马某立即叫曹某进来望风,自己则将电动三轮车偷偷推出小区,得手之人两人一同离开。

 

轻松得手之后,第二天两人又一次来到相同的小区,这次两人谨慎许多,皆头戴安全头盔,不露脸。曹某将摩托车停在小区楼道之间,马某在小区中徘徊寻找下手对象,来来回回的走了几遍之后马某发现了一辆上锁的电动三轮车,于是又叫来曹某望风,自己则拿出液压钳将该车的车锁剪断之后将车驶离小区,曹某则骑摩托车跟在后面。在此之后,两人又合伙偷窃电动三轮车两台,皆是曹某望风马某实施偷窃。

 

民警在接到报案之后迅速调出失窃车辆小区的监控录像,在查看录像之后,民警很快就锁定了两名嫌疑人,四次偷窃过程均在摄像头的监控下无所遁形,虽然后三次两人带了头盔遮掩了样貌,但是第一次的偷窃已经暴露了两人的长相和身形特点。之后民警根据线索将两人抓获归案,负责望风的曹某在审讯时就将自己的犯罪事实和盘托出,而主要实施偷窃的马某却拒不认罪。

 

法庭之上,通过给马某观看监控记录以及法官对马某的说教和引导,马某终于承认了偷窃的事实。法院审理认为,马某、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而马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曹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所以法院判决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千元,曹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