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军官以上军校为饵 诈骗多人获利二十三万领刑
作者:姚燕 发布时间:2012-01-11 浏览次数:284
2012年1月10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刘方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泗洪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12月至2010年7月间,被告人刘方勇谎称自己是解放军某部军官,以能够帮助找关系上军校或者特招成士官为名,骗得王名扬、许成方、李中等人共计人民币233500元。拥有大学文化的刘方勇曾因犯诈骗罪于2011年7月7日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因涉嫌漏罪被泗洪县公安局押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方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方勇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方勇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方勇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据此,泗洪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受害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