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反映基层法院调研工作难应引起高度重视
作者:杨婷 发布时间:2013-03-01 浏览次数:602
调研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基层法院调研工作存在人员紧张、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影响了审执工作的总结及成果转化,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1.人员紧张,调研力量薄弱。在法院案多人少的情形下,部分法院没有设立研究室,调研工作并未单列而是统一归于办公室负责。有的基层法院即使成立了研究室,专门从事调研工作的也仅1—2人,且需配合做好信息、文秘、各汇报材料的报送等工作,使得调研力量薄弱。
2.调研人员结构不合理。现阶段,基层法院因审判任务繁重,部分掌握第一手调研资料的审判人员将时间和精力都倾注于案件审理,而对调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不够,如2012年江都法院在各级刊物和载体上发表的145篇调研文章中,76.4%是由仅占全院干警人数16.67%的年轻书记员完成。
3.调研与实践相脱节。基层法院大部分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不愿意调研,更不愿从事专门的调研工作,而专门从事调研工作的又几乎没有接触过审判实践,使得闭门造车现象普遍,而真正在审执过程中获得的第一手调研素材却没有及时、充分的转化为调研成果。
4.对新类型案件缺乏深度思考。基层法院部分新类型案件,法官出于妥善化解矛盾等多种原因,一般以协商、调解为主,使得案例编报素材流失,同时也阻碍了法官进行必要的深层次思考,导致难以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文章。
二、对策建议
1.以强化激励措施为抓手,广泛调动调研积极性。可将调研纳入绩效考评项目,将调研工作进行量化,实行任务到人、到庭,将调研工作情况与物质奖励、评优评先、提拔重用、一票否决等联系起来,调动全院干警调研积极性,实现全院“大调研”格局。
2.以“一帮一”导师制度为平台,确保调研工作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合理整合青年干警及资深法官在理论基础及司法实践方面的优势作用,以“一帮一”导师制度为平台,对审判实践中好的素材、新的思考点进行深入的调研、分析和总结,不断调高调研成果转化率。
3.以“青研会”为载体,拓宽调研工作渠道。充分利用“青研会”成员范围广、时间精力充沛、又接触审判实际的优势作用,通过组织各类讨论、培训和学习活动提供交流和思考的载体,特别是对于每年的学术论文及重点调研课题,通过集体的力量进行思路发散和拓展,以提高调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