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首饰不翼而飞 竟是亲孙子带人偷走
作者:汤天维 顾峰 发布时间:2013-03-01 浏览次数:242
《水浒传》中有个“及时雨”宋江,朋友有难,他是挥金如土,义薄云天。现实中,如东小伙儿徐某(另案处理)是个好讲“义气”的人,朋友陈某手头紧了,竟邀请陈某一道趁自己奶奶不在家,偷走了奶奶首饰盒里的金项链和金戒指。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盗窃案,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陈某,今年刚刚年满17周岁,不爱学习的他刚上初二就辍学了。个性叛逆的他也不听从家里安排上个技校,学门手艺,而是整日吃喝玩乐,手头紧了,就仗着年纪小,公安没法处理,搞些小偷小摸。由于年纪相仿,经历类似,徐某和陈某经常一起厮混,关系处得极好。2012年4月,由于缺乏稳定经济来源,两人消费起来是捉襟见肘。徐某灵机一动,想起自己曾经见过奶奶有几件金首饰,应该价值不菲。好哥们,那是有福同享,便喊上陈某,一道来到徐某奶奶家。两人合力撬开了徐奶奶床底的大木箱,将里面的一条黄金项链、一枚黄金戒指偷走变卖。后经鉴定,金项链价值人民币7382元,金戒指价值人民币4569元。
如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应当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