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联合调解四子尽孝心 耄耋老人喜得赡养金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12-01-11 浏览次数:288
1月10日上午,江苏大丰法院南阳法庭联合当地的司法助理员、民调员一起,成功和解了一起父亲和四个儿子之间的赡养费执行案。当草庙镇的80余岁老人陈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2400元赡养费时,感激地握住法官的手说道:“谢谢你们啊!你们终于把我那几个不孝的儿子教育好了,我高兴啊,儿子能主动尽孝,比什么都好啊!”
草庙镇的80余岁老人陈某,膝下有四个儿子,因四个儿子都不赡养老人,老人起诉到大丰法院。大丰法院于2011年10月8日作出判决:四子每人每年支付给老人陈某赡养费600元。判后,四个儿子都服判,谁也没有上诉。拿着判决书,老人高兴地离开了法院。可到了履行的时间,四个儿子没有一个付给老人赡养费。老人含泪来到法院,再一次寻求法院的帮助。南阳法庭办案人员看到老人伤心的样子,立即行动起来。为了能让四子主动尽孝心,付给老人赡养费,办案人员放弃周末休息的时间,多次与老翁的四个儿子沟通,在执行法官的讲解和教育下,有四个儿子先后到法院交了赡养费,但还有一个儿子仍拒不履行。对这个儿子,执行人员本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办案人员心里清楚,老人心里盼望的不仅仅是钱,更重要的是孩子的孝心。如果对他这个儿子采取强制措施,不仅会使父子间的矛盾激化,不利于老人今后的生活,也违背了这位作父亲的状告儿子的初衷。于是,执行人员们积极采用社会联动执行的工作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多次会同被执行人所在镇的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和村干部一同,教育、规劝这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儿子。通过执行法官、司法员、民调员和村干部一致努力,终于实现了“四子主动尽孝心,老人喜得赡养金”的和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