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正红法庭强化诉调对接工作
作者:徐新枝 发布时间:2013-03-01 浏览次数:415
为拓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正红人民法庭在滨海法院党组的领导下,结合法庭的实际情况,充分挖掘社会调解资源,建立以法庭指导、法官主导的人民调解窗口,方便快捷地解决矛盾纠纷,向群众提供低廉成本处理纠纷的途径,减少信访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地方平安,为地方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围绕诉调对接搞好制度建设。法庭在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过程中,为规范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正红法庭关于选派法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正红法庭委托调解制度》等相关制度。
围绕“小问题”抓对接。基层法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小问题”,这些“小问题”看似简单,但处理不好,很可能使矛盾激化。在工作中,法庭遇到这类“小问题”,及时邀约政府包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和村组干部深入当事人家中问实情,化矛盾,解心结。今年以来,法庭共化解这类“小问题”达20件,深受群众好评。
围绕难点问题抓联调。法庭和辖区乡镇矛调中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联动调解,不定期交流矛盾调处情况,根据矛盾特点、梳理纠纷动向,寻求化解之策,将诉调对接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执行等所有环节。针对农村房屋及宅基地、邻里关系、赡养、人身损害等纠纷案件高发态势,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同时由法庭“人民调解窗口”随时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截止当前,法庭审理的案件调撤率达100﹪,法庭自2006年成立以来,无一件发改、投诉、涉诉信访案件。
围绕“满意”抓反馈。人民群众“满意”是诉调工作开展好坏的最终评价。法庭结合实际情况,聘请首席人民调解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由法官定期对首席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为诉调对接提供人力支持,有力的提高了“调解员”的素质;在矛盾调处结束后,要求“调解员”及时向我庭汇报矛盾调处情况,并向当事人发放《正红法庭矛盾调处征求意见函》,努力提高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辖区群众反映,法庭成立的人民调解窗口和开展的诉调对接工作,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了出镇”架起了一座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