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在法院内部有机衔接的新范本
作者:程坚 王驹 发布时间:2013-02-28 浏览次数:614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及时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缓解审判一线办案压力,宝应法院于2010年5月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了以该院退休法官、原"全国法院系统劳动模范"蔡春道同志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两年来,蔡春道调解工作室调结案件450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省高院诉前调解工作调研组、扬州中院院长蒋惠琴、宝应县委主要领导先后来到蔡春道调解工作室考察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
一、基本情况
(一)设立背景
近年来,随着宝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矛盾纠纷大量涌现,导致法院受理的案件逐年增长。2011年,宝应法院受理、审结案件6148件、6035件,法官人均办案143.7件,8人办案过200件。今年上半年,已受理、审结案件3623件、3218件,同比分别上升16.7%和20.8%。在增案不增人、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新形势下,该院把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促成案件分流化解作为缓解办案压力的重要途径。为有效利用诉前调解这个缓冲阶段,该院于2010年5月建立蔡春道调解工作室,试图将其作为法院前移矛盾纠纷化解关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渠道,作为诉讼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发挥诉前调解功能和蔡春道同志的个人优势,努力实现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在法院内部的有机衔接。
(二)运作情况
蔡春道调解工作室,是一个由宝应法院退休法官蔡春道为核心的调解工作团队,专门负责该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团队成员包括蔡春道同志本人,以及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各1名。蔡春道同志1982年从部队转业到宝应法院工作,在职20多年一直从事民商事案件审判,具有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办案方式主要特点是: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突出一个"活"字;在注重办案质量的基础上,强调一个"快"字;在"苦"字上下功夫,狠抓一个"实"字。1987-1997年十年间,他年年办案超百件,总数达2000余件,案均审理时间仅1.8天,案件调解撤诉率90%以上。其中1992年办案308件,为当年全国法院系统最高记录。他曾多次在全省作审判经验和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多次受到最高法院、省高院、扬州市委、扬州中院嘉奖,先后荣获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一次,被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劳动模范"、"江苏省劳动模范"、扬州市"十佳法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蔡春道调解工作室成立后,蔡春道作为一名曾经远近闻名的办案标兵和人人敬仰的劳动模范,以极大的热忱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中,并以其一贯的亲民、爱民、为民的工作作风,独特的工作方法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得到了基层群众的普遍认可。
1、理念篇:"三少"法服务基层百姓
基层法院处于乡土社会,服务的对象多半是农村老百姓,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有的甚至生活困难。对于这些当事人,蔡春道调解工作室的服务理念是让他们"少费心、少受苦、少花钱",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一是让当事人少费心。针对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实际情况,蔡春道在开展调解工作时,有意识地加大释法明理力度,使当事人弄清楚与纠纷事实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对案件处理的程序、对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等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引导当事人依法主张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接受法律咨询也是蔡春道调解工作室承担的一项基本职能,工作室设立两年多来,接待群众来询来访达2500余次。蔡春道同志认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是减轻当事人讼累、及时化解潜在涉诉矛盾的有效途径。一次好的答询,可以让群众少打一次官司,并为法院减少一件案件的流入。为此,蔡春道把接待群众来询来访的过程变成做调解工作的过程,在耐心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的基础上,主动帮助其分析矛盾症结,并提出解决方案供其参考,力争使群众在咨询后打消诉讼念头,在诉讼之外自觉达成和解。一些群众事后说,老蔡就像是我们的私人法律顾问,不遗余力地为我们答疑解惑、出谋划策还分文不取,这样的好法官我们服!
二是让当事人少受苦。工作室成立以来,综合采用预约调解、上门调解、假日调解等做法,牺牲自己休息、休假的时间方便群众诉讼。为此,蔡春道经常早出晚归甚至加班加点。在规定的调解工作时限内,他总是尽最大努力追求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地避免案件进入诉讼阶段,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多费一份心,业务部门的同志就少操一份心"。考虑到夏天天气炎热,对涉农案件,蔡春道总是通知当事人在法院上班时间前过来接受调解,为此他本人清晨5点多钟就要起床,6点多就要来到调解工作室,并争取尽早妥善处理好案件,既节约农村当事人的时间,又使当事人免遭中午烈日的暴晒,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多吃一点苦,群众就少受一点罪。"工作室成立至今,蔡春道累计周末加班100余次,利用中午、晚间休息时间开展调解150余次。
三是让当事人少花钱。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减少诉讼环节、降低诉讼成本等好处,在征得同意后引导当事人先到蔡春道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在规定期限内调解不成的,及时办理立案、收转材料等手续,减轻当事人往返负担,减少当事人误工损失。对一些涉及贫弱群体的案件,蔡春道还要挤出时间上门开展调解。例如一起变更子女抚养权案件,女方离婚后寄居在娘家且精神出现异常,已经丧失了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蔡春道考虑到女方的实际情况,冒着严寒主动上门开展调解工作。因女方没有提供确切地址,蔡春道挨家挨户查访了近一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在蔡春道的努力下,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子女抚养权变更给男方,男方自愿独立承担子女抚养费用,给予女方一定数额经济补偿以解决女方生活困难,并允诺协助女方行使子女探视权,双方皆大欢喜。
2、方法篇:"三心"法化解矛盾纠纷
蔡春道调解工作室,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十分注重"三心法"的运用,即静心听取诉说,耐心疏导情绪,诚心化解纠纷。
一是静心听取诉说。蔡春道同志认为,"听"是调解工作的第一步。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这既是对当事人的充分尊重,也是了解案情的最基本渠道。当事人陈述的过程中,蔡春道十分注意察其言、观其色,不仅要听明白案件的来龙去脉,更要通过聆听和观察洞悉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找出案件的症结所在。在听的时候他还搭配"问",做到问明、问准,问明当事人所请求的事项,以固定诉讼请求;问准当事人诉讼的动机和目的,以进一步印证其对当事人真实意图的判断。通过"问",一方面深化"听"到的内容,另一方面引导当事人"有效"陈述,避免漫无边际,提高调解效率。
二是耐心疏导情绪。蔡春道同志认为,一个微笑、一杯茶水、一句寒暄对法官来说不算什么,却能有效缓解当事人或紧张或焦虑或愤怒的情绪,对后续调解工作的开展大有裨益。为此,每个走进蔡春道调解工作室的当事人,都会受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茶水解渴、一句贴心话暖心"的礼遇。这样的礼遇可以使剑拔弩张的双方较快缓和对立情绪,进而解开心结、化解矛盾。在调解工作刚开始的时候,蔡春道总是先请当事人坐下来,递上一杯水,拉上几句家常,等当事人静下心、平下气来,蔡春道才开始展开调解工作。有的当事人在陈诉激动时,往往情不自禁哭出来,这时蔡春道总是主动劝说,为其递上纸巾,稳定其情绪。为了更加有效地疏导当事人情绪,蔡春道调解工作室还精心打造了宽松和谐的调解环境:配备饮水机、老光镜、笔墨纸张等便民物品,在墙上悬挂大幅调解宣传画,并特意放置了绿色植物,营造出温馨和谐的调解环境。不少当事人事后感慨道,法官就像我们的亲朋好友,调解工作室就像家一般的温暖,这样的环境和氛围,让人首先想到的是宽容与和谐。
三是诚心化解纠纷。蔡春道同志认为,在调解案件过程中,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官的真诚,感受到法官是在真心实意帮助他们,是调解工作成功的关键。在诚心化解纠纷的过程中,蔡春道主要采取"四式":1、电话联系式。通过预留的联系方式,电话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了解分歧的大小。通常争议不大的案件,通过这种方式便能快捷达成合意;2、约见会谈式。若电话里说不清楚,便分别通知当事人来调解室细谈,了解双方意图,进行客观引导,降低双方不切实际的期望值,使双方当事人在情与法的博弈中找到平衡点;3、登门造访式。对一方当事人配合,另一方当事人不配合的,便主动登门做工作,讲明诉前调解的优势,避免矛盾激化,让当事人自愿接受诉前化解方式,经常有峰回路转的效果;4、多方协助式。有的当事人难找或不愿露面,这时就需要请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干部或当事人的单位领导等出面进行调停,协助法官做调解工作,尽管难度大,但也有被煨烂的"老牛筋"。调解过程中,蔡春道还注重抓好"三点":1、选准"主攻点"。根据当事人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因人施策,同样一个观点或理由,用不同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举不同的例子,选择不同的语言,使当事人能够认同并接受。2、选准"沟通点"。从情感和道义的角度,耐心地与当事人沟通,与任何有利于化解矛盾的人沟通。3、选准"切入点"。注重结合当地风俗和社会公共道德,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纠纷形成的主客观原因,换位思考,缓和对立,促成互谅互让,心平气和地化解矛盾。
3、制度篇:"三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为提高工作质效,蔡春道调解工作室通过建立考核机制、对接机制与监管机制,使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形成互相联系、互相衔接、互相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
一是完善考核评查机制。坚持以审判管理的理念推进工作室调解工作,从调结案件数、调解成功率、调解申请执行率等方面对调解工作室进行量化考核。同时,为鼓励调解人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实行"固定收入+浮动奖励"的工资奖励政策,即在每月固定给予调解人员一定劳动报酬的基础上,以调结案件数量为基准,为调解人员设立专项奖励,每调结一件案件即给予一定数额奖励,以激发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为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避免久调不决,调解工作室着力在规范诉调对接流程上下功夫。工作室接手案件后,务必在10个工作日内调结案件。调解成功需要确认的,由法院出具确认书;需要出具调解书的,则由立案庭立案后出具调解书。经工作室调解,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3个工作日内移送立案转入诉讼程序。对调解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从程序启动、材料移转、开展调解、人民调解协议制作、司法确认等均实时监控,加强跟踪,以每个节点的高效运行保障整个调解机制的有效运转。
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蔡春道调解工作室作为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同样代表法院形象。为此,该院毫不放松对调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要求调解工作室人员严格遵守《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准则》,参照遵循"五个严禁"、"六条禁令"等法院廉政制度,在作息考勤、文明规范、公正廉洁等方面,与法院干警同等要求。工作室设立两年多来,蔡春道同志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展现出一名全国劳模的高尚品质和风范。在他的团结带领下,工作室迄今未发生一起违纪事件。
二、工作成效
蔡春道调解工作室,自2010年5月成立至今,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和探索,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既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讼累,又有效分流了案件,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同时也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审判工作的"双赢"。其始终坚持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两轮并驱、有机衔接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一是增强了先进典型的辐射力。设立以退休法官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充分激发了先进典型的带动辐射作用,使调解工作形成了以点带面的新局面。对内部来讲,法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交流调解经验、研究调解艺术的气氛日渐浓厚,喜欢调解、善于调解的能手不断涌现。在蔡春道同志的带动影响下,2010年来,宝应法院有10名法官案件调解撤诉率超过90%,其中三人先后被评为全市十佳调解能手;对外部来讲,随着蔡春道调解工作室品牌效应的逐渐形成,不少群众慕名而来请蔡春道调解矛盾纠纷;一些接受过蔡春道调解的当事人,再遇到纠纷便会主动要求由蔡春道调解,曾经的"蔡劳模"已经向"蔡品牌"转型升级。
二是降低了纠纷成讼率。长期的审判实践使蔡春道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要由法院来解决,法院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纠纷。因此,有必要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室的作用,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蔡春道调解工作室通过开展诉前调解,将一大批案件分流在诉前;通过接待群众来询来访,使一大批潜在的矛盾纠纷在成诉前即告化解,有效地降低成诉率,既促进了社会稳定,又节约了审判资源。
三是提高了审判工作质效。蔡春道调解工作室作为一个主要从事调解的工作团队,承担法院相当部分的诉前调解工作,而诉前调解相比诉讼调解能够更快速地化解纠纷,相比判决能够更加有效地化解纠纷,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和对司法审判的公信力。今年上半年,宝应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排在全市第三、全省第43位,排位持续上升,其中反映办案效果的服判息诉率、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等指标上升幅度明显,这与蔡春道调解工作室的出色工作是分不开的。
四是提高了司法为民的实效性。调解工作室从老百姓的司法需求出发开展的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使辖区百姓不断感受到法院和法官司法为民的亲和力。让老百姓"少费心、少受苦、少花钱"的朴素承诺和实在做法,提高了司法为民的实效性,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展望
蔡春道调解工作室成立两年多来始终处于边实践、边总结的状态,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探索和改进。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蔡春道调解工作室承担了宝应法院相当部分的诉前调解工作,且接手的案件相对繁杂,与法院内部的立案庭、民一庭等相关业务部门衔接较多,其工作流程有必要进一步规范。规范的目的是整合不同部门和不同阶段的调解资源,进行前后协调和综合利用,杜绝低效流转,防止当事人产生厌倦情绪,实现快调快解。特别是经工作室调解无效的案件,必须加强工作室与接手案件业务庭的联系,如建立调解情况登记备案、随案流转制度,使接手案件的法官第一时间知悉案件在工作室接受调解的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展开下一步调解工作,避免无谓的重复劳动。
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联动。调解工作室应加强与其他组织的沟通与协作。在某些类型化的案件中,一些和当事人关系密切的单位和部门可以在解决纠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如劳动纠纷之与工会、离婚抚养纠纷之与妇联、家庭纠纷之与社区、消费者权益纠纷之于消费者协会等等。与这些部门加强沟通,可以激活多方面调解资源,将纠纷就地就近化解,产生联动效应。条件成熟时,还可聘请专业人员充当"专家调解员"加盟调解工作室,取长补短,互动提高。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在硬件设施上,受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空间限制,工作室的办公面积偏小,且短期内无法拓展空间。对此,应当在工作室环境布置和氛围营造上加大力度,以弥补工作室空间局促的不足;在软件建设上,目前工作室仅有蔡春道本人和一名人民陪审员承担调解工作,人员力量尚显不足,与蔡春道调解工作室日益形成的"品牌效应"也不相适应。工作室的人民调解员虽由地方政府颁发聘书,但日常运作经费均有法院一家承担,而法院财力毕竟有限,在日常保障和奖励力度等方面往往"力不从心",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调解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此,需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司法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关心支持。
四是要进一步探索工作方向。蔡春道调解工作室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是在推行"大调解"机制背景下,法院如何更好地实现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在法院内部的有机衔接,既减轻当事人讼累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的一种探索和尝试,其最终目的是通过蔡春道调解工作室的示范,引导社会建立完善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从而真正地帮助法院分流案件。以退休法官个人名字命名的工作室,由于个人情况不同,无法完全复制,发展到一定阶段具有局限性。对此,突破口在于探索工作室多元的发展路径,以满足多种需求。如可根据辖区实际和群众需求,联手相关行业、组织,设立专业化的调解工作室,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的社会化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