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表彰大会上,如皋市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顾雪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南通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陶新琴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在刑庭工作期间,顾雪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5件,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平均审理天数只有9.21天,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居全市法院前列。在基层法庭工作中,顾雪红近三年共审结各类案件近2000件,所办案件无一被发回或改判。作为一名军嫂,因为工作繁忙,顾雪红已经连续6年放弃探亲长假。在繁重的办案任务面前,顾雪红还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力求最大限度的化解纠纷,她每年所办的案件调解、撤诉率每年均在90%以上,是省市调解能手,如皋“十佳和谐卫士”。

 

陶新琴在连续11年的知识产权、涉外民商事审判岗位上,高质量地审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无一起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其中她审理的“欧莱雅”商标侵权案入选“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十佳案例”。她个人先后获得“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省法院办案标兵、南通市“十佳审判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