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耿圩法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
作者:丛兵 东良 发布时间:2013-02-28 浏览次数:376
近年来,沭阳县法院耿圩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辖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防范和化解涉诉矛盾纠纷新机制,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日前,耿圩镇党委政府向该庭授予“2012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牌匾。
当好参谋助手,推进平安建设。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列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有效解决好机构、人员、责任和经费问题。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统筹调处力度,尤其是对在征地拆迁、劳动保障、企业改制过程中形成的涉诉矛盾纠纷,就其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典型案件的处理情况、矛盾纠纷的成因特点和发展态势等,制作审判白皮书,通报辖区党委政府,为党委政府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建设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服务小微企业,化解涉企纠纷。该庭抽调精兵强将在企业集中区设立调解室,实现涉企司法服务零距离。对合同的缔约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作出预警,对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给予忠告,对用工和管理出现的不规范和漏洞等提出司法建议。定期走访辖区企业,上门提供法律帮助,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去年以来,该庭累计培训辖区企业员工300余人次。
强化诉调对接,创新社会管理。大力整合社会管理资源,积极开展“庭所共建”活动。该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建立日常化工作交流机制,在辖区公安交警七中队设巡回审判庭,通过互相邀请参加调解,共同参与合力调解,相互开展委托调解等形式,充分发挥法官、交警的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去年,该庭诉前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460余件,审结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53件,调解率高达78%以上。